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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虽然起步较晚,规模有限,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保险业以年均35.08%的速度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中外资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伴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保险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也已经渗透到人民生活的诸多领域,成为保障百姓生活安康稳定的有利工具。
在现代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的业务大体分为两类:一是承保业务,另一类是投资业务。保险投资业务通常被称为保险资金运用,它是指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机构在组织损失补偿或经济给付的过程中,利用保险资金收支的时间差,将积聚的保险资金投资于国家规定的渠道,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活动。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投资并不完全等同于保险资金运用。保险投资主要是通过各种投融资活动增加金融资产,直接实现公司盈利的行为。保险资金运用概念的外延比保险投资更为广泛,包括保险公司对资金的占用和使用两个部分,既体现为实物资产的增加,也包括金融资产的增加。保险投资仅仅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种方式,但由于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保险资金运用以保险投资为主,故而在理论上对二者并没有作严格的区分,通常将保险资金运用等同于保险投资。
近年来由于国内保险主体的增多及市场的不规范,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各保险公司大打价格战,竞相压低价格,甚至出现赔本经营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承保业务带来的承保利润可谓微乎其微。投资业务因而成为保险公司增长利润,增强自身实力的有效手段。
保险资金运用的前景十分广阔:首先,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使得保险总资产日益扩大,这为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提供了客观条件;同时,保险投资渠道的逐步放宽又为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05条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而旧《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是:“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可见,修订后的《保险法》为我国保险业巨额的保险资金运用拓宽了渠道。
但是,由于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不成熟,还未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绩效评估和投资运作流程,专业人才缺乏,投资管理不科学,投资决策独立性差,易受控制,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加之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市场秩序有时还比较混乱,市场监管机制还很不完善,因此,保险资金运用中还存在很多风险,保险资金运用应该遵循的安全性、分散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原则难以得到保证,对投资进行系统有效的风险管理仍然是保险公司的当务之急。
风险管理一直是国际金融界数年来一直倾力去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风险管理的方法也在不断的探索与完善中。与传统的β系数法、波动性分析法和下端风险法相比,VaR方法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首先,VaR可以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来测量风险,对于不同的资产组合或截然不同的金融产品的风险可以直接进行对比,从而为高层管理者比较不同业务部门的风险大小、基于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资本配置等,提供一个简单可行的办法。其次,VaR可以测量不同市场因子、不同金融工具构成的复杂资产组合和不同业务部门的总体市场风险,便于高层管理者对公司总体的风险情况有一些清晰的认识,并为今后整体风险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可能。另外,VaR充分考虑了不同风险因子之间的相关性,这可以体现出投资组合分散化对降低风险的贡献。
本文的写作目的是想阐述如何用VaR方法来对保险投资进行风险管理。这里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以期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目标。其中,风险测量是基础和关键。
本文分五章:
第一章,介绍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首先介绍保险资金运用的涵义及其运用模式;接着介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指出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问题是投资渠道过于狭窄、市场不够规范、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技术相对较落后等;最后分析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在对保险资金投资较之一般投资的特殊性分析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保险资金投入股市、债市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或可能会存在的风险。
第二章,对VaR方法进行系统介绍。
首先对VaR模型进行定义及评价,VaR就是在市场正常波动下,某一证券组合或金融资产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值。用概率的语言来描述就是,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某一证券组合或金融资产在未来某一时间间隔内的最大可能损失值。
其次,具体介绍VaR的几种计算方法。VaR的度量方法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解析法,如方差一协方差法;另一类是以完全估值为基础的方法,包括历史模拟法、应力测试法和Monter-Carlo法等。在对各种计算方法进行描述后,还会对各种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第三章,阐述VaR在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第一节,VaR方法可以用于风险测量。风险测量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随着保险资金运用证券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对证券市场的风险进行准确的测量是保证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的前提。这里笔者只是简要的叙述了用VaR方法测量风险的意义,在后面部分会给出实证例子。
第二至四节介绍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的各种风险管理技术。首先,VaR是控制风险的一个有力工具,可用来衡量整体动态风险,故可将其用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的风险管理中。在资产负债管理中,我们考虑一个用VaR计算寿险公司风险资本的例子。
其次,VaR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一种信息披露工具。保险公司应该像银行和证券公司一样,定期向股东、投保人、监管部门等相关利益群体公布公司定量的VaR值,这样可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而且也可以表明公司风险管理系统运作良好的事实,增进各方的沟通协作。
再次,VaR可以作为一种投资绩效评估工具。信孚银行最早提出RAROC的概念,即风险调整资本报酬率,就被用来作为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估工具。RAROC=收益/VaR值,这里用VaR作为对风险的度量,这样可以客观地衡量资本风险。RAROC可以用于防止交易员投机过度,假设交易员从事过度投机行为,虽然利润高,但VaR值较大,因而其总的业绩评估就不会高。用RAROC还可以用于寻找最佳的风险收益搭配。
最后,VaR可以用于保险公司的投资决策中。传统的最优投资组合决定模型(均值-方差模型)利用方差度量了资产组合的市场风险,但是方差只描述了收益的偏离程度,却没有描述偏离的方向,而实际中最关心的是负偏离;方差也不能反映证券组合的损失到底是多大。在模型中加入VaR约束后就可以将损失考虑进去,以一个概率保证损失不会高于某个数。
在第六节中,笔者将介绍VaR如何用于保险监管中。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还主要停留在机构和业务的准入以及对于支付风险的监控和处理上,监管手段比较单一,方法也相对落后,对于市场风险还未进行相应的监管。VaR的出现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希望,因为VaR方法将众多不可测的主观因素转化为运用统计和计量技术的客观概率数值,使得隐性风险显性化,便于风险管理。保险监管部门可以用风险价值法对保险机构进行审慎监管(如资本充足性监管)。
第四章,也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即用VaR方法进行保险资金投资中的实证分析,这里笔者将选用2000年-2006年每个交易日的上证综合指数,分别用方差一协方差法、历史模拟法和蒙特卡洛法计算具体的VaR值。从计算的结果可以看出,不同的VaR方法计算出的结果之间差异还是很大的。
第五章,将VaR方法引入我国之前,有必要对与此相关的中国的金融市场条件进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判断和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VaR计算模型。事实上,VaR方法并不能直接用于中国的金融市场,理由有三:基础市场因子的非正态分布特征;证券市场的非有效性限制了金融定价公式的应用;金融数据的可得性和可靠性问题。可见,只有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具体情况,把VaR方法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有机结合,才能对资金运用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最后笔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