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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权利保障问题是各国非常重视的问题。在国外,当公务员合法权利受到所在机关的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司法救济途径予以救济,并且行政救济优先于司法救济。从我国的《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等法律文件中可以看出,我国虽然对公务员权利救济问题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充实了行政救济制度,但是尚未建立司法救济制度。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的状况,借鉴国外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经验,提出了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