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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采用质的研究方法,收集了大量原始材料,集中精力对晋城市F中学进行个案调查。调研期间,深入参与到学校的“现场”中,通过深入细致地探究农民工子女与教师的学习生活细节、复杂的内心世界等,对该校两者之间的文化冲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析,并且从文化的角度去了解他们在教与学中的经历、思考、所遇到的困难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意义解释,从而发掘出文化冲突背后的原因,建构文化冲突框架。经过研究,初步的结论与发现主要如下: (1)文化作为一定社会群体所共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农民工子女也不例外,同样拥有着特殊的文化形态。由于农民工子女的家庭背景、早期的文化习得和城市公办学校文化之间存在异质性和不连续性,当他们进入城市接受教育时,面临了文化冲突与压力。教师作为学生知识的传授者,思想的教育者、行为规范的监督者以及作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直接执行者,他们与农民工子女之间的文化冲突更为普遍与直接。主要受城乡户籍制度差异、城乡教育资源差异、城乡生活习惯差异、城乡生活环境差异、城乡家庭文化差异等五个方面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了农民工子女与教师之间的文化差异与文化冲突。 (2)根据文化冲突化解的难易程度以及影响力度,农民工子女与公办学校教师文化冲突可以从表层文化冲突、中层文化冲突与深层文化冲突三个层次体现出来,深层次的文化冲突是浅层次文化冲突的内驱力与根源,浅层文化冲突是深层文化冲突的物化表现与行为表现。农民工子女的表层文化冲突表现在语言语音以及穿着打扮上,这些方面的冲突一般在农民工子女的自觉性改变以及教师的纠正下,会很快化解。中层文化冲突的化解需要一段时间,并且因人而异,表现在农民工子女的学习习惯、动用武力的习惯、卫生习惯与教师奉行的制度文化相冲突;农民工子女的消极行为方式与教师倡导的积极主动的行为方式相冲突;师生非正式交往方式差异导致了文化冲突。深层文化冲突主要表现在对读书的态度、重视成绩与重视德行的冲突、身份意识三个方面,此层次的冲突较为隐蔽,很难化解。 (3)文化冲突可以表现的极为激烈,也可以相对缓和,而农民工子女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文化冲突是非对抗性、略显缓和的。虽然他们之间可能没有直接的行为对立,但是双方的心理抵触和情绪上的对立也会使双方在互动过程中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不和谐的氛围。教师面对文化冲突采取的措施与态度是:强制、放弃、回避;农民工子女面对文化冲突的态度是:顺从、逃避、冷战僵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