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经营性用地是城市土地资源的一部分,本文通过对我国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中市场机制与政策机制的变化过程的考察,总结出我国整个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历程中不论是采取政策的机制异或是市场的机制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市用地规模扩张的趋势。此外,通过对城市经营性用地供给、需求机制进行深入剖析同样能证明,城市经营性用地的利用规模也具有不断扩张的必然性。2002年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后,目前我国城市经营性用地供给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即主要通过市场有偿出让方式进行,但鉴于市场机制和政策机制都是不完善的、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或者说都会失灵这样的现实,因此,在城市经营性用地的供给中,除了以市场机制为主外,与此同时还需要政策机制也能发挥出特别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政策机制的实施,提出了完善城市经营性用地规模调控的措施,如采取调控手段,依靠健全法制建设、利用经济杠杆、采取计划和行政手段、解决政今畅通等;如通过规范制度,依靠实施城市发展战略,加强城乡土地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建立科学的地价评估制度、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消除城市土地闲置,挖掘城市土地利用潜力、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等;如加强监管,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强化土地执法监察手段、采取新技术手段等,形成城市土地供给的良性循环。本文还对香港土地供应机制及欧洲土地土地银行的运行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阐述。本文认为,制定和实施城市土地供应计划是管理和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的主要手段,其本质是在科学预测城市土地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尽量满足城市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各种需要,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文章通过对现有统计数据的分析计算,对无锡市的经营性用地需求量进行了定量分析,得出了在今后的5年中无锡市需要计划供应的经营性用地总量,为政府利用政策机制控制城市经营性用地规模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