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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无论作为管理工具抑或激励制度,其价值是否得以实现,以及何种程度上得以实现,始终是我们需要关注,并不断改善的问题。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在实践过程中,必然会运用各种方法和途径,作用于评估客体,从而对政府绩效评估客体和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及影响。为了明确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实现程度,我们必须制定科学、可靠的测量其价值实现程度的指标,在此基础上,界定绩效评估有效性的科学内涵及评价标准,这不仅是评判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本身得以存在的合理性依据,同时也是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价值是否得以实现的重要体现。
在理论研究和现实实践中,对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问题所涉及的许多方面都作了很多有价值的探讨,对于我们如何进行提升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启示。但当前学界对于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概念的研究,存在着诸如经验化、局部化、零散化等不足,探讨的多是绩效评估系统内部各环节有效运行的过程意义上的概念,而缺乏对其有效性结果的考察;政府实践部门对绩效评估问题的把握同样也缺乏严整的逻辑框架,并没有全面把握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基本层面,对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把握和认知,处于初始阶段,与现实中急需提升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有效性的急切需求并不相符。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方法为指导,运用系统分析方法、个案与实证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定量分析方法,紧密结合中国实际,选取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为个案,通过实际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获取政府绩效评估以来各方面工作业绩及公众满意度的成型数据,采用聚类分析、因子分析等技术,进行科学的分析,并围绕“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内涵、逻辑与维度、深层原因”等问题依次展开论述,力求实现问题现时回应与长效机制的有机结合。
全文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首先阐述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问题的由来,强调了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对政府评估制度本身的意义,从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研究应涉及相关问题出发,界定了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分析框架,详细阐述了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论文的思路设计及行文逻辑。
第二部分是“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内涵、逻辑与维度”。这部分通过对一般性的有效性概念界定出发,提出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内涵与外延。在分析已有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执行过程和发挥作用两个层面,对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概念进行解析,理清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现实逻辑与评价维度。
第三部分是“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实证考察——以吉林省为研究对象”。这部分是本文研究的基础章节。主要是在阐述当前我国绩效评估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选择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为研究范例,通过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法,按照访谈、问卷、再访谈的思路设计,发放450份调查问卷,进行分领域、分层次、分特例的样本分配,对政府绩效评估的有效性问题进行测量和考察。收集相关调查问卷数据后,采用因子分析、聚类分析等技术,借助SPSS应用软件进行相应的处理,详细分析影响执行过程有效性和发挥作用有效性的主要因素及其权重,探析执行过程和发挥作用有效性不足的根源,探究绩效评估执行过程有效性与发挥功能有效性的关系,并对整个调查问卷的信度及效度进行了相应的测量,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及启示。
第四部分是“影响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深层原因”。这部分主要是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将政府绩效评估看作是由绩效目标体系设计、绩效评估标准设计、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结果反馈等所组成的行为系统,一个由许多环节所组成的综合过程。从嵌入式改革的兼容、诱致性与强制性改革的动力差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割裂等层面分析,探寻一般意义上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制约因素。
第五部分是“提高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起点:价值与功能定位”。这部分首先从明晰政府绩效本身的准确定位出发,重新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从政府绩效评估制度自身运行的规律及特点出发,在厘定相关绩效评估制度运行特点的基础上,对政府绩效评估价值理性进行重塑,重新审视绩效评估制度的核心功能,并以充分发挥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功效为目标,设定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发展的总体思路。
第六部分是“提高政府绩效评估有效性的途径:战略与举措”。这部分基于公共事务治理多元主体的现实情况下,强调建立政府绩效多元评估主体的重要性,提出了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的完善途径;着重从法制视角出发,详细分析我国绩效评估法制方面的众多议题,并提出建立新型责任机制、分权化机制、竞争机制与激励机制、评估结果运用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等,进一步提升政府绩效评估的有效性。
第七部分是“结语”部分。这部分主要回顾本文的写作过程,再次回应本文选题之初所提出的问题,相对客观地分析了本文的研究不足,以及未来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