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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论文属于应用性与实务性的审计研究.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是审计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核心,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功能能否充分发挥,与审计环境有直接且密切的关系.独立、客观与公正是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的基本守则,但确保注册会计师遵守该基本守则的审计环境如果不存在,则社会大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与要求,必然与实际产生差距.1987年,美国不实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针对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出现的财务报告不实与舞弊着手调查,其调查报告认为财务报告不实与企业内部控制不良、管理当局意图及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息息相关,而前两者与审计环境有关,并且制约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作者认为,改善审计环境是提升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前提.审计环境涉及的因素众多,如整体经济环境与制度、经济发展程度、政府及各专业机构的影响力、报告使用者的重视等,但最关键的仍在财务报告发布者——公司本身,即公司本身是否具备对财务报告过程的适当监督和治理.立足于此,该文选择在美、英证券市场已经运行多年且行之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并结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建立了中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具体内容.该文共分五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探讨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研究意义.该章首先从交易费用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角度,指出契约的不完全性和代理问题的普遍出现是审计委员会存在与发展的理论基础.再从财务治理角度入手,论述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财务治理的客观需要导致了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最终诞生.第二章回顾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国际发展.该章重点探讨了美国、英国和加拿大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最初产生和发展历程,简要列举了Treadway Report、Cadbury Report、Macdonald Report、蓝带委员会以及Sarbanes-Oxley Act的有关内容,为建立中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具体内容奠定基础.第三章讨论中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构建.该章首先从分析中国审计委员会的现状入手,指出中国审计委员会制度存在法律规定不完备、设计有缺陷、实际操作不利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该文提出在遵循独立性、专业性、权责对等性、非重叠性、权威性、透明性等原则的基础上,在中国构建一个完善、有效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以实现其监督、核查、领导、沟通等职责,进而完善中国公司的财务治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第四章进行中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内容研究.该章在借鉴先进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内容应主要包括成员构成、会议制度、工作报告、业绩评估、薪酬和披露.1、成员构成:首先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董事资格、独立性和有助其完成工作的素质条件,其次成员选任应由证监会和独立董事协会主要负责,最后委员会的规模和任期考虑中国对董事会的相关规定来确定.2、会议制度:审计委员会必须定期召开例行会议,计划、布置、总结各项工作,并在特殊情况下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一般在一年内应召开四次会议,由公司财务体系中的各个主体参加,并列举了美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展基金会所提供的会议议题供我国参考.3、工作报告和业绩评价: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应向证监会、独立董事协会和董事会报告,并由这些部门对其所从事活动及工作业绩进行评价.4、薪酬和披露:笔者认为委员会成员的薪酬应由上市公司承担、证券交易所支付,以保证其独立性.关于委员会的一切问题应当公开披露,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章展开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特殊问题研究.该章强调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密切关系;针对中国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功能重叠的现象提出了废止监事会、发展审计委员会的构想;论文的最后部分对中国审计委员会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