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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正处于急剧的发展期,传统家庭思想观念和新型家庭关系复杂的交织在一起,特别是公民在平等、民主、自由等方面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在家庭成员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各种思想、价值观的不断碰撞,家庭成员之间,包括夫妻、父母和子女、其他亲属之间发生家庭暴力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对家庭成员造成的伤害程度也在逐步升级,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带来了严峻挑战。国际社会以及中国政府都开始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反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研究热点问题,也是国家公共管理上需要积极探讨的重大课题。特别是基层民警是否需要介入家庭暴力,如何介入家庭暴力,成为反家庭暴力领域即公共管理实践中的争议热点。 本文以沈阳市基层派出所民警在介入家庭暴力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介入家庭暴力的处理,以及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即在思想意识上,对家庭暴力处置的职责不清晰,角色定位存在偏差;在司法实践上,处理家庭暴力的能力还不能满足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的需要;在案件处理中,存在着客观的取证困难问题;在方式方法上,存在方式简单粗暴、方法不够多样化的普遍问题。 为了解决“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的实践问题,本文以家庭暴力相关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支撑,通过问卷调查和对接报警数据处理和定量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沈阳市辖区范围内家庭暴力的实际发展情况,提炼其主要表现形式、诱发因素、产生根源,并对其进行静态分析。然后,根据沈阳市基层派出所在介入家庭暴力干预和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根源,重点在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合理利用媒体和舆论进行宣传和教育、多种措施并举解决取证难问题、提高基层民警家庭暴力处理能力、建立家庭暴力防治的网络体系等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本文系统性研究的核心目的是探索沈阳市基层派出所民警处理家庭暴力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并依此制定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为基层民警介入家庭暴力处理,提前介入,积极预防,善后处理等提供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措施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