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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开始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07年试点高校扩大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7所学校。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在2007年10月25日举行的教育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建立研究生研究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而“保障”性与“激励”性改革的关键在于奖学金制度实施的效果,这也是本论文以此为主要论阈的理由。传统的“公费、自费”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励性不够,不能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和创新的动力,尤其是对公费生;而奖学金制度则是在“公费”、“自费”并轨的基础上实行的,在规定所有学生都要缴纳学费的同时,研究生在读期间根据其学术研究等成绩发放奖学金。这个新的奖学、助学制度(亦名奖助制度)由于建立在全员收费的基础上被高校师生俗称为“抵免学费奖学金”。近两年来,新的奖学金制度在试点学校纷呈而来的操作问题、执行中的变异、学生的过激行为甚至抵制情绪等等困扰着高校;各种利益相关者都在探索中期待着更加合理的解释与实施细则。笔者尽管是“老公费生”,然经常与“新奖学金”的师弟师妹们在一起,感同身受。作为一个正式而严肃的课题,本研究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一方面,通过对上海市H大学、F大学、T大学、J大学四所高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69份);另一方面,对高校政策制定者、学校管理层,院系辅导员、硕士生导师、其他研究高等教育的学者以及学生进行了访谈,访谈与问卷相互结合,能够相互印证各自所提供的数据,从而确保研究的客观与深入。另笔者还引用了网络媒体的一些案例和相关文献以支持本论文结论。笔者发现“抵免学费奖学金”并未实现“激励”(奖优)与“保障”(资助)的政策目标;相当比例的“奖优”奖学金金额过高,造成了金胜于学的价值导向,出现恶性竞争;而过度依赖量化的评价模式又与学术难以量化的事实形成了冲突,导致学生和导师都无法“静下心来读书、思考”,最终削弱了整个大学的研究氛围。缘何出自良好初衷的政策会出现偏差,影响其有效性?本研究认为,从政策本身来看,由于其各等级比例配置不合理,致使奖优与资助的意义都无法体现;在实施过程中,奖学金政策牵涉到的各利益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作为学校及研究生院通常只关注执行教育部的命令,基层院系则关注执行中的稳定,希望“麻烦少一点”,学生群体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则希望自己能够获得金额多一些,面对这些问题,政策缺乏利益平衡的能力;同时,实行奖学金政策,亦未考虑到过度竞争与我国“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文化的冲突等等。为此,笔者提出两种改进被择方案:或者调整现存奖学金各等级比例,奖优的比例应该适当缩小,“资助”的比例则应该扩大;或者参考国外的“资助包”的做法,将奖学金分成多个种类,这样每位学生都可以凭借自己某种优势获得一些奖学金,然后累计缴纳学费。当然,加强各利益群体的沟通,科学制定能够切实引导研究兴趣、激发钻研精神,并有利于营造院系浓厚学术氛围的评定指标也是重要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