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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而该地区特殊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环境决定了水资源在西北地区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西北地区水资源量仅占全国总量的8%,单位面积产水量约为全国平均的20%。严重的缺水,使得西北地区的土地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也难以保证,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一定意义上讲水资源短缺是制约西北地区发展的首要因素。解决西北地区水资源问题,不仅关系到西北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也关系到全国的水资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不仅关系到当代人的安居乐业,也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最大的特征在于自然属性复杂,“公共性”特征非常突出。水资源是一种基本生活用品和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涉及人的基本生存权力,它属于整个社会,是整个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说与普通经济资源配置追求效率价值观不同,水资源的配置涉及敏锐的公正性问题,非常关注公平分配和社会文化的可接受性,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平价值观。这就决定了用水公平必须依靠制度手段来彰显,水资源管理也必须依靠科学严谨的政策创新来实现更高价值。 通过需求定量分析和与建设小康社会指标关联效应分析,可以清晰预见,西北地区中远期国民经济用水需求和生态用水需求都将有较大增长或更高保障,而西北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已接近或超过其最大可利用的极限,西北地区面临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型缺水的两难选择。如果按照传统的方式开发利用水资源,不仅不能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还将给西北脆弱的生态系统带来毁灭性的灾难。这就要求水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既要通过水利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又要通过转变水资源发展模式,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借助政策分析的视角可以透视到,科学的水资源管理政策的缺失是造成西北地区水资源问题的症结所在。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缺失导致水资源无序开发、水资源产权政策缺失导致水资源无法有效配置、科学节水管理政策缺失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生态补偿政策缺失导致经济代价重于环境代价。目前西北地区水资源极度稀缺、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经济发展压力甚嚣尘上,西北水资源现状决定了单纯依靠水利工程建设和行政管理手段难以解决日益突出的水资源问题和西北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必须转变思路,以制度建设作为根本性措施,构建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西北水资源的社会环境与政策安排,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梳理西北水资源管理政策缺失和国外水资源管理的经验和启示,在充分考虑社会政治伦理、经济效率、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等主要方面的要求后,逐步明晰了西北地区水资源管理政策体系的设计理念,设定了西北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的总目标和三个具体目标,以及三个设计原则。西北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的设计必须遵循“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西北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同时还必须注重人水和谐、厉行节水、统筹配置三个具体目标。即:政策安排应通过规范人类自身行为促进人与水的和谐,通过坚持用水公平公正、促进人际间和谐;建立厉行节约、强本节用的制度安排,形成节水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统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从“以需水能力定供水能力”转变到“以供水能力定经济结构”,调整西北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在西北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的设计原则中,优先顺序应按照公平原则——可持续利用原则——效率原则的排序来掌握,这是由西北水资源的自身特性所决定的。公平原则强调在西北水资源政策安排上应关注同代人之间生存发展机遇的平等性、代际间公平和地区平衡发展的公平性;可持续利用原则强调西北水资源政策安排上应关注西北经济社会发展不能超越水资源资源承载能力与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效率原则强调必须通过政策安排避免水资源公共管理的“政府失灵”,建立明晰的水权制度,利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 完整的西北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应包括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等八部分组成。这其中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水权政策体系属于基础性政策构建,水资源开发利用政策体系、节水管理政策体系、水资源保护政策体系属于操作性政策构建,水利投融资政策体系、水资源经济政策体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政策体系属于保障性政策构建。文章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构建了西北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体系,并对八个政策分体系进行了内容描述。 节水型社会政策、水权制度等一些具体政策在西北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也是整个政策体系中的重点和难点。文章着重对水资源统一管理政策、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政策、节水型社会政策分析水生态补偿政策等四个具体政策进行了政策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