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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出生地,在明朝有着特殊的地位。相对其他地方而言,明朝记载凤阳的资料也较为翔实。所以本文选取明朝的凤阳府为对象进行灾荒研究。凤阳府地处淮河流域,地形复杂,河流湖泊众多,加之复杂多变的气候,极易造成水灾、旱灾、蝗灾等自然灾害,其中尤以水、旱灾为最。凤阳府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导致当地人口大量逃亡、土地荒芜,百姓心理恐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局面。而到明朝中后期,由于土地兼并、徭役加重等原因,致使凤阳府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灾难程度加重,引起社会更大的动荡。明代君臣对凤阳府发生的自然灾害格外重视,采取各种优待措施,比如蠲免税粮、赈济饥民等,以缓解当地百姓受灾之苦。明政府对凤阳府实施的一系列赈灾救济措施,挽救了无数百姓的生命,维护了社会的总体安定和其封建统治的稳定。明政府在赈灾过程中亦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的力量。如支持民间建立义仓和社仓,鼓励富户进行救灾等。本文最后指出,既然自然灾害不可避免,那么我们就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灾、救灾,尽量减轻因灾害带给人类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和民间两股互补的力量,在政府救灾惠泽大地的同时,通过民间救济尽量达到普遍救助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