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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政府的执政纲领,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个目标体系下,包括城市规划在内的政府行政职能必将愈趋法制健全。
如果说控规最初通过规划方法变革适应了规划和管理的对接,是对经济体制转型的第一次应对的话,那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仅仅通过技术手段面对市场公平、公正、民主已显得力不从心,控规正在由单纯的技术体系变革向规划制度完善转变。深圳法定图则正是通过从编制、决策到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在控规法制化进程中首先进行了探索。
1990年代末以来,深圳法定图则制度在不断改进中反思,而控规也在探索规划与法制的对接,这个时期成为法定图则与控规相互借鉴、比较、共同探索法制化进程的时期。因此有必要对深圳法定图则制度做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价,通过评价,为我国控规法制化推进提供清醒的认识。
本文以深圳法定图则制度为着眼点,由控规和深圳法定图则发展历程谈起,对比当前控规和法定图则的研究进展,从深圳围绕法定图则设计的法律法规制度、决策制度和编制制度三个方面对深圳法定图则制度进行了系统分析与评价,并初步形成以下观点:
1.深圳法定图则制度仅是控规法制化推进中的一种制度设计形式,并不是唯一形式。不同城市可以不同,不必照搬。
2.深圳法定图则制度运作以来,取得了很多成效,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有些问题是自身的,有些问题是囿于体制改革过程中大的制度环境而必然出现的,并不完全归咎于法定图则制度本身。
3.深圳法定图则制度引发的是一系列规划制度的改革,祈求于在控规本身、地方法规层面的局部突破只能是暂时的、不可持续的。
4.对法定图则可以有两种认识:第一,控规成果成为“法”的范畴;第二,是在法的框架下运行的,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其成果并不是“法”。不同的认识决定了法定图则采取不同的制度设计形式。
5.控规立法不完全等同于控规法制化,控规法制化是包括了编制、决策和法律法规一系列制度的综合,强调的是法律效力的发挥和规划成果的实效性。而仅有立法,只能做到有法可依,并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全文可以概括为三大结构、八个章节。第一部分为回顾和借鉴篇,包括一、二、三章。第一章引出为什么研究,研究的背景。第二章,从纵向上回顾控规和深圳法定图则的发展脉络,通过回顾与对比,引出目前控规和法 定图则发展共同趋向:规划与法制对接。并对当前二者的研究进展进行比较与评述。第三章,选择对香港法定图则和美国区划进行介绍和评价,以提供一个横向上的借鉴。第二部分为核心部分,包括四、五、六章。从深圳围绕法定图则而设计的法律法规制度、决策制度和编制制度三个方面作系统地介绍、比较和评价。第三部分为启示与结论篇,包括七、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