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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如果单从学科角度来说。应有其学科的独立性,他所面对的应是纯粹物质的世界,而诸如社会责任感的问题本不应进入这一学科的讨论范畴。但是建筑学作为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必然与社会发生密切的关系。建筑学必须要把社会作为本学科的实验室,因为作为一门以真实物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研究成果只有转化成真实的物质实体才能进行真正建筑学意义上的评判。但社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建筑学的实验室,社会有其自身的运行机制,她与外界物质交流时,会因其自身的各种需求进行取舍,这一过程必然会造成对于建筑学的影响,大量的建筑学的研究不能进入社会的运行机制。这就迫使建筑学必须有所选择,是进入易于把握而且丰富的虚幻物质世界还是进入不易把握而且相对不那么丰富的真实的物质世界。如果进入真实的世界,必须面对世俗的挑战,努力赢得建筑学意义上更大的自由。
低造价问题连接起建筑学与社会属性之间的联系。降低造价即是摆在每个建筑师面前的问题。这个问题同时面对了人民大众的住宅问题;开发者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建筑师发挥建筑学自由性的问题。本文的根本目的是以建筑学为出发点,在这个过程中连带指向人民大众的住宅问题。
在中国的建筑学语境下并没有完整的建筑学意义的低造价建筑概念。因此本文首先梳理各国和诸多建筑师对于降低建筑造价的相关政策和具体的做法和思路,由此建立起相对宏观的建筑学意义上的降低造价的基本概念。
整理中国计划经济下三十年来处理住宅经济性问题的方法与概念。基于这个时期中国处于极端困难的经济条件之下,降低造价始终是住宅面对的问题。而且某些时候伴随社会和政治问题的影响,住宅造价问题往往以极端的方式解决。换一种角度,这种极端的方式未尝不是有益的试验,虽然伴随失败的系数要增大不少。当时那些所谓极端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被实践证明行不通,缘于在某方面存在的“巨大缺陷”。然而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很多当时被认为是问题的事情现在看来非常好解决。但是如果没有以前工作中迈出的那一步,今天所面对的很多相似问题仍将有不能好好解决的可能性。
建立更加宽泛的住宅低造价概念体系。其中包含有中国部分的概念方法。建立住宅低造价概念体系的方法是:根据建筑师所面对的物质对象入手,把住宅所涉及造价问题的物质对象进行分类。再逐一针对这些物质对象所产生的诸多造价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由此建立相对宽泛的可降低造价的对象体系,再针对这一物质对象群体建立相应的低造价概念体系,即降低这些物质对象造价的方法和步骤。
用已经建构的住宅低造价概念体系,重新审视(或是批判)建国后三十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降低住宅造价的方法和概念。这一部分的工作目的有两点:一是正确的评价这一时期针对住宅问题所做的工作,对于那些好的解决相应问题的方法,同样用他们来解决今日出现的相同问题;二是用更加宽阔的眼界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引入应对新问题的方法,以期解决中国自身实际问题的低造价概念体系能够有所发展,本文以期对于此项研究能够有所推进。
此概念体系的建立将会对建筑师的实际工作带来极大的帮助。首先这个体系是开放的,区别于死板教条的法规规范,它是针对实际的问题产生的,对于所有的问题的解决办法都有相应的解释,避免了僵硬模式的滥用。其次这个体系明确了诸多建筑因素与造价之间的关系,对于建筑实践中建筑形式的选择起到了指导作用。再次这个体系对于建筑师在实践中平衡造价起到了指导作用,为建筑实践提供更大的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