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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将所有能够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包括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定义为财源.财源建设则是指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筹集资金以保证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的活动.从地方财政角度讲,财源建设是增强财政功能和保证卓有成效地做好地方财政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振兴地方财政的关键所在.该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政府在社会产品生产与提供中的作用.第二部分:上海市“九五”期间财源变化特点.第三部分:上海市财源建设与管理.第四部分:上海地方财源建设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