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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水平理论(Construal Level Theory)由时间解释水平理论(Temporal Construal Theory)发展而来。时间解释水平由Liberman和Trope于1998年提出,认为时间是一种心理距离,会影响个体的解释水平的高低,进而影响其他认知和行为。之后将心理距离从时间距离拓展到空间距离、社会距离(自己vs他人,内群体vs外群体)、发生的可能性(probability或者hypotheticality),将理论发展成为解释水平理论(Liberman,2007)。解释水平理论认为,这四种心理距离会提高解释的水平,会导致个体在抽象、上位、去情境化的水平上解释事物和事件,导致被试强调事物的合意性而不强调可行性。同时,高水平解释在对于预测远的时间点上喜好、行为意图等上的权重更大。作为解释水平理论在道德领域的应用,Eyal, Liberman, Trope (2008)研究发现,比起心理距离上近的行动,人们判断不道德的行动更加可恶而判断道德行为更加善良。把吃自家的被撞死的狗、拿旧国旗当抹布判断为更不道德,把收养残疾儿童、时尚公司向穷人捐献衣服判断为更道德。本研究在验证Eyal, Liberman, Trope(2008)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将研究延伸到了一般道德行为(助人行为意向)和学术道德行为(学术造假行为意向)这一特殊道德行为上。三个研究的结果表明:(1)时间距离影响人们的道德判断,解释水平理论框架在道德领域的应用适用于中国文化环境;(2)时间距离影响人们的道德行为,相比较近的时间距离视角,远的时间距离视角下人们的助人行为意向更强;(3)视角距离对学术道德判断与学术造假行为意向之间的关系有调节作用,相比较近的时间距离,远的时间距离条件下学术道德判断和学术造假行为意向之间的相关程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