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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频繁发生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事件,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及他们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和注册会计师的信任,进而严重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基础。2002年1月,证监会和原国家经贸委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出:“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首次正式提出在我国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
美国等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上市公司的治理实践表明,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期望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目的就是试图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其规范运作。因此,现阶段开展对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这一制度的内涵,清晰其有效运作的机制,对今后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正是出于上述目的,力图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分析和验证审计委员会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性问题。
研究会计信息的产生流程后可以发现,管理层、内部控制(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都可能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审计委员会被赋予了包括增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职能,领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部门,以及选择和监督外部审计等多个重要职能。从理论上说,设立和运行良好的审计委员有助于减少管理层舞弊和内外部审计失效,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本文接着从实证的角度验证审计委员会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做出了三个相关假设,从沪市A股上市公司中选取样本,分别对假设进行了验证。研究表明发布年报补丁的公司及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比例较低,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的比例较低。较好的验证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性。文章最后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当前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和完善给出了几条政策性建议,并提出了审计委员会制度未来的一种改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