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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本是绑定了法律效力的文本,是法律内容和法律效果的载体;其翻译是翻译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由于法律文本的特殊性,在译文中准确地保留原文的意思曾一度被认为是法律翻译的首要目标。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意识到法律文本翻译不仅是一种语际代码转换过程,而且是在法律机制下进行的交际活动,所以译者必须重视文化和法律因素,力求在译文中准确、完整再现原文的内容和法律效果,即在内容和法律效果两方面达到双重对等。然而国内研究多集中于翻译技巧和操作,理论指导下的翻译过程研究仍然不足,因此,有必要就译者如何在翻译过程中实现双重对等展开研究。
“读者反应”是奈达功能对等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在法律文本翻译中,若以此为参考,将能直观地检验原文的内容和法律效果是否被完整地移植入译文中,二者于此契合。鉴于此,本文试图采用功能对等理论对中、英法律文本翻译过程进行研究,结合翻译目标,对翻译过程建模。在此模式中,译者将以接受者的反应或理解为导向,对原文本进行文本分析和法理分析,寻找出其中的核心信息,然后在“核心句子”层面将其植入译文,使译文和原本在内容和法律效果两方面都达到对等。为与功能对等理论一致,模式中的对等亦有最小化和最大化两种定义:译文读者能够解码出原文读者所必须理解的内容和法律效果,即双重对等;译文读者的理解和原文读者的理解毫无二致,即理想对等。在完成建模之后,该模式被应用于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与《美国统一法典》中关于商标申请的规定和呼吁性的诉状,在实践中检验其可行性和适用性。
通过评估,发现该模式确能有效指导法律文本翻译过程,使之重点化、条理化,并且能帮助译者意识到自身的主动性并引导其选择适合个体文本的翻译方法和策略。模式中的理想对等因受到不同法律文化、制度和个人理解的制约在现实中几乎是不能达到的,只能是一种近似,因此,理想对等是法律翻译的导向而非标准;而双重对等是译文能被读者接受的底线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诊断”出译文是否存在效果缺失、表述不当等问题。本研究表明了功能对等理论对法律文本翻译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且论证了其可行性和有效性,但限于理论和实践水平,文中所建立的双重对等翻译模式仍有待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