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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1日建筑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方案之日起,我国建筑业由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税率,这一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对建筑行业的税负和盈利产生了较大影响。2018年4月4日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其中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1%税率的调整为10%,自2018年5月1日起实行。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长期以来因其特殊的行业性质,存在进项税额难以抵扣的问题,至今仍然属于微利行业。增值税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入会引起税收额度和税收处理方式的转变,致使工程预决算、管理经营模式、组织架构、财务管理等产生变革,甚至会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与经营模式。因此对“营改增”后建筑类企业的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国家法律鼓励纳税人进行合法的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大力发展也有利于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文以菏建集团为具体研究案例,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特点,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提出了研究思路和方法。以“营改增”对菏建集团产生的税负影响为出发点,对菏建集团增值税纳税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各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本文设计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合理选择增值税纳税方式,在具体施工项目中将一般纳税方式与简易纳税方式进行实际测算;二是对材料供应商进行筛选;三是对劳务用工的不同方式进行合理筹划;四是选择税负最低的机械租赁方案;五是针对新老项目的计税方法对比选择,希望通过这几种方案能够助力菏建集团平稳度过政策改革期。面对增值税不断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要想适应时代的发展勇占鳌头,菏建集团就必须要认真剖析新政策,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制定实际有效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以此来抵消或减少“营改增”带来的负面效应,帮助菏建集团尽快适应“营改增”政策以及接下来的增值税调整,保持经济效益稳步上升。与此同时,在筹划过程中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控,既要达到合理减税的目的,也尽最大的可能对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希望本文能对建筑行业在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筹划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