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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网络购物因其便捷性和高性价比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网上支付作为关乎电子商务资金安全的重要环节,更是引起人们空前的关注。为了更好地维护电子商务支付体系的运行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本文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以第三方网上支付监管法律制度为视角,结合我国最新的立法动态并借鉴欧美监管模式,对我国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 近两年来,我国监管部门相继颁布了多项第三方支付监管法规,助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尽管如此,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相对滞后,第三方网上支付基础理论研究的不成熟导致我国监管法律制度在机构的主体地位、市场准入及退出、沉淀资金存管、法律责任体系、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以及金融犯罪防范措施等方面存在不足。笔者针对上述法律风险,建议我国将第三方网上支付纳入统一的电子货币监管框架,并在监管制度上做以下完善: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法律性质分类讨论,对不同类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根据机构经营的业务种类数量确定最低注册资本,并增补外资准入规定及跨境业务监管机制,市场退出机制方面,细化相关规定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支付机构运用沉淀资金进行合理投资,而沉淀资金的利息则应以投保或者建立用户权益保护公共基金的形式反馈给消费者这一整体;明确未经授权支付的归责原则,将用户损失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护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 除了导言与结语部分,正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分析了第三方网上支付的概况。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服务模式、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的法律属性以及支付过程中所涉及的监管法律关系作了重点分析,为下文的论述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章从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监管法律机制的立法现状出发,指出现行制度在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主体地位、市场准入及退出、沉淀资金存管、法律责任体系、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以及金融犯罪防范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针对前文所述的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存在的法律风险,分别分析了美国、欧盟在第三方网上支付相关领域的监管法律制度。 第四章笔者基于国外立法的经验,针对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监管立法的不足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