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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范畴之一,韵范畴在其从萌芽到成熟及式微的过程中,始终与中国古典哲学的发展紧密相关。中国古典哲学为韵范畴注入了深刻的内涵和意蕴。同时,韵范畴中也体现出了古典哲学“天人合一”的哲思方式和独特的哲学品格,进而反映出在传统思想文化背景中形成的中国式审美追求。
韵范畴首先萌芽于魏晋时期。根植于本土的儒道传统以及在两传佛学的影响下,其萌芽期呈现出四种典型美学形态:声律之韵、品人之韵、品画之韵、西传之韵。之后,在唐代的艺术实践以及晚唐的理论总结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经唐到宋,随着儒释道哲学思想的融合以及中国古典哲学的成熟形态的完成,韵范畴也得到了完全意义上的成熟,呈现出中和、生气、雅正和神的哲学品格,体现出含蓄蕴藉、意味隽永、雅致超俗的审美内涵.由此,韵范畴被理论家确立为审美的最高标准,认为“韵者,美之极也”。随着明清时期市民文化的兴起,韵范畴逐渐淡出了理论家的视野,未得到重视。然而,重新发掘韵范畴的审美价值,就现时代的审美状况而言则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