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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地区地处欧盟的南大门,是欧盟主要的能源供应地与重要的商品市场,然而该地区形势复杂、政局动荡,是世界上暴力和文化冲突比较集中的地区,民族、边界冲突不断发生,各种宗教狂热、恐怖活动、暴力事件、非法移民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欧盟。因而地中海地区对于欧盟的政治经济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欧盟(欧共体)与地中海的接触早在60年代就开始了。90年代后,欧盟进一步加强了对地中海地区的重视,从巴塞罗那进程到友邻政策再到地中海联盟的建立,欧盟不断在调整和完善对该地区的政策,然而结果总是不尽如人意。随着近年来,地中海地区局势的进一步紧张,尤其是2011年,在埃及、利比亚等地中海国家发生的混乱使得欧盟不得不对自己的地中海政策进行反思。长期以来,欧盟对地中海的政策有三个显著特点:(1)欧盟在该地区更多地运用经济力量发挥影响力,使用一种“柔性”的手段。(2)90年代以来,欧盟试图与地中海国家共同建立起一个“多边合作”的框架,以此作为制度化合作的基础。(3)欧盟顺着欧洲一体化的逻辑,试图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把与地中海国家的合作推广到其他领域。然而,这三个特点本身就具有其局限性。首先欧盟虽然打着民事力量的旗号,但是其立足点是自身,更多地从自身需求与利益出发,并没有认真考虑到地中海地区国家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经济现状,只是一味地想把自己的一套秩序规则强加于地中海地区。其次,多边合作赖以维系的双方都不能很好地维护这个机制。就欧盟来说,内部国家往往就存在很大的分歧,此外地中海地区的动荡,这些都使得多边机制较弱。再次,在地中海地区实现从经济到政治的“外溢”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欧盟的空想,欧盟不可能不顾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而把自己的经验普世化。本文旨在通过这几个方面的分析,对欧盟的地中海政策进行一些思考,从而总结出欧盟地中海政策的一些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