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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profession)是指以专门知识技能为基础,因而享有特权并承担特殊责任的某些特定的服务性职业。职业的专业化、专业主义的内涵、专业伦理和行为规范等内容,一直是西方专业社会学(sociology of profession)研究的重点,但在国内社会学界,对这方面的关注还不多见。本文以中国律师业作为案例,从专业社会学的视角,考察了中国律师业的制度建构,外部权力关系,以及专业伦理与社会道德的冲突,从而探讨中国专业主义意涵的特征和专业建构的发展机制。本文认为,中国律师业还处于从职业向专业发展的过渡阶段,律师专业主义的意涵呈现出有限的专业自治性,非纯粹的专业技术性(即必须更多地依赖非专业因素来处理工作实务),功利化的专业公共性等特征,总体而言即是一种还不成熟的半专业主义。而依靠国家力量进行专业建构的内在矛盾,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导致的竞争机制不规范,以及行业本身自治力量的弱小,则是造成我国律师专业主义发展不成熟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不仅是律师业的专业建构存在这样的特点,其他所有专业性职业,如医生、咨询师、会计师等行业,也都还处于专业化的未完成阶段。究其根源,是因为国家行政干预力量的过于强大,导致专业建构无法完成彻底的“去行政化”,行业协会组织缺乏自律能力,市场竞争体制不规范,从而造成权力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专业知识权威的缺失,各专业性行业在执行工作实务和参与市场竞争时不得不更多地依靠非专业因素。因此,中国的专业化可以概括为是一种“国家调控式”的专业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