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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风险相伴而生;而风险的大量存在必然要求有效的治理。在全球第五次并购浪潮席卷下的银行业,并购带来的风险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按照我国入世协议,2006年底中国银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而国际银行金融机构早已开始了在中国市场的激烈争夺。全球竞争的压力将促使中资银行走出国门,主动参与到全球金融资源的分配中。全球银行业重新整合的时代即将到来。 回顾银行的并购发展史,可以发现失败的案例远远比成功的案例多,而大量的并购失败最终又以法律责任的承担为后果。风险的大量存在与法律责任的发生是如何联系起来的?本文从英国Lovells国际律师事务所发表的《中国百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中得到启示,发现在银行并购中法律风险大量存在,包括法律环境风险、契约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信用风险、雇佣劳动者风险、并购整合风险、政策风险转化为法律风险以及市场风险中的法律风险等等。 通过对银行功能及银行风险的全面透视,本文确立了法律风险的定义:是指能引发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商业风险。同时论证了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的区别所在,从而进一步证明了其独立性。作为一种独立的风险类别,从基本定义到内涵外延,法律风险同样是一套完整的理论框架。由于银行业的资本高度集中与流动性特点,因此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法律风险因而也更容易产生。此外,银行的公司结构,金融创新产品和金融管理工具,以及政策环境的影响也都是法律风险高发的领域。为了清晰地识别法律风险,理解并掌握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前提。 对于银行并购而言,并购前的风险防范、并购中的风险管理和并购后的风险控制将共同构成法律风险治理的内容。并购前的防范是并购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和反垄断审查。并购中的风险管理则是围绕合规管理展开,合规管理可以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指引中找到充分的依据。并购后的整合阶段主要任务在于法律风险控制,由于并购银行与目标银行战略调整的需要,在战略制定、资产负债整合、交易合同整合、知识产权整合、人事制度整合等一系列环节中,法律风险都潜在并大量地存在着,风险控制成为银行并购成功与否的最后决定因素。在分析了不同阶段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后,本文立足于全局的视角,将这一系列应对措施归纳于“法律风险治理”这一命题中,并通过对命题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论证,证明了法律风险治理将成为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并促成银行公司治理结构走向更加完善与规范的道路。 “法律风险治理”在学界与业界都是全新的命题,也是本文的一个大胆假设与尝试。在金融业开放的背景下,银行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业界与学界最为关注的话题。中国银行的短暂商业化历程决定了在金融业开放压力下必须尽快学习先进的公司治理模式,从而根本解决中国的银行治理结构的缺陷。引入外资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进程中的一种战略,也是特定金融环境和潮流中的无奈选择。“法律风险治理”命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尤其突显出它的重要意义与价值。本文认为,将法律风险治理纳入银行公司治理的范畴中,不仅能有效推动中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改革,同时将对整个中国银行业的监管体制和建立银行业的合规文化产生积极的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