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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二大国;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头号大国。随着《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国际上要求中美两国参与减排承诺的压力与日俱增。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中美两个环境大国参与的国际合作,全球应对环境恶化特别是防止气候变暖的国际治理就无法取得成功。中美环境合作不仅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而且必将有力的推动全球环境治理进程。因此,在全球气候变暖治理的大背景下,研究中美环境合作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意义。 本文力图从国际关系视角,运用“政策-历史-理论”的研究方法,跟踪全球气候变暖治理的发展态势,借鉴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以中美两国政府为研究的行为主体,审视和分析在全球气候变暖治理背景下中美两国开展环境合作的政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同时,本文注意结合本国国情,从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出发,着眼于中美两国关系发展的大局,为我国制定与美国进一步开展双边环境合作的有关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全球气候变暖治理的历史进程”,遵循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到1997年《京都议定书》,再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展开的“后京都议程”的线索,简要回顾国际气候变化机制形成和演化的发展过程,重点分析有关《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进程,主要关注美国和中国在谈判过程中的立场变化。从而为后续各章分析的展开提供背景和历史基础。分析后认为,全球气候变暖治理进入“后京都时代”,客观上需要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来推动和促进。这为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中美环境合作提供了有利的时代背景。 第二章“中美两国的气候政策”,集中对中美两国的气候政策和立场进行考察和对比分析。出于国内的政治、经济、能源与环境利益以及国际战略上的综合考虑,小布什政府于2001年3月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并在2002年自立温室气体减排标准。小布什政府奉行单边主义的环境政策,其实质在于维护美国的经济利益。而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主张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强调全球气候变化机制的作用,一方面积极采取国内行动,另一方面努力拓展以技术开发与转让为核心的国际合作。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中美气候政策差异是美国游离于京都机制之外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这种差异并不对京都机制外的两国双边和多边环境合作造成根本性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美两国的气候变化合作并不存在实质上的政策障碍。 第三章“小布什政府时期的中美环境合作”,把分析视角聚焦在小布什政府执政以来中美环境合作的发展现状上。2002年2月,布什总统访华才正式开启了现阶段中美环境合作的大门。特别是随着布什第二任期的到来,中美环境合作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进展。这表现在环境议题成为了两国高层互访的重要内容,签署了包括中美环境领域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建立了中美环境合作联委会等定期会晤机制,并启动了针对空气污染方面的合作等。中美环境合作还扩展到了区域合作层面。《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为中美环境合作搭建了新的国际平台。然而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笔者发现中美环境合作无论是跟过去相比,还是跟同时期的中欧、美印环境合作相比都存在不小的差距。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阻碍了中美环境合作的有效进展?本文在第四章“中美环境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给出了答案。这一章以“国际-双边-国内”分析模式为框架,从国际体系、双边关系、国内因素三个层面并结合国际合作理论相关知识探究中美环境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首先从国际体系层面看,国际环境机制失灵以及目前严峻的全球能源安全形势客观上给中美环境合作造成困难。其次,中美双边关系的整体态势左右着两国环境合作,关系好时则合作顺利,反之则停滞不前。更不能忽视的是两国的国内障碍因素。美国国会对华的消极态度以及由其设定的种种法令,人为阻碍了两国环境合作的有效开展。而我国在环境管理体制、环保法治建设、环保市场化程度、环保社会意识等方面也存在相当多的问题和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国外政府和投资者的积极性。 第五章“中美环境合作的前景”,把分析视角由现实转向未来,并以此作为本文的结论。笔者认为,中国与美国在双边环境合作问题上有着政治、经济和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共同利益。因此中美环境合作不仅造福两国人民,更具有积极的全球意义。这些利益上的契合,为中美环境合作奠定了利益基础。在此基础上,中国要在后京都时代考虑继续与美国进行环境合作,应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行动:切实维护中美关系发展大局;加强对美国国会的公关工作;继续参与美国所倡导的多边环境机制;推动美国返回京都机制;促进能源战略与环境合作的协调;实施强有力的环保措施以增强吸引外国投资合作的“软吸引力”。有理由相信,通过以上努力加上两国领导人业已达成的共识,中美环境合作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