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3年上海首创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1999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帮扶城市生活困难群体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社会对城市低保群体的关注度不断上升、帮扶手段日趋多样化。 从现有的研究以及调查所得结果来看,城市低保群体所面临的生活困境主要包括医疗困境、工作困境、经济困境以及社会歧视与排斥等。城市低保群体在解决自身面临的难题时,大多数只能依靠已有的社会关系网络,但是,城市低保群体与这一初级群体之间并未建立起稳固的社会联系,造成了这种社会支持路径充斥了随机性与偶然性。而且,城市低保群体的亲朋好友本身的社会资本并不雄厚,无法保证支持的力度,这也就意味着城市低保群体仅仅依靠个体层面的力量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当前的城市低保群体社会支持缺乏系统性,即它在纵向上缺乏长远性,在横向上的全面性不足,以及社会支持主体过于单一化,导致该群体极易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城市低保群体解决自己面临的困境,必须借肋于“外力”改变生存状态。因此,本文将关注的重点转向了政府、社区以及非政府组织。拓宽社会支持主体,发挥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功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创建多元化的社会支持系统应该是帮扶城市低保群体发展的明确方向。那么就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社区的基础作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拓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