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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基于社会公平及和谐的要求,规则的被关注、被研究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时,人们在规则和制度研究理论方面也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很好的解决了关于规则和制度方面的问题。但是,基于现有理论,仍然很难解释或解决存在某些区域规则和制度的漏洞问题,而这些却关系到社会公平、和谐问题,阻碍着包容性增长的实现,从根本上去解决这类问题迫在眉睫。
本文对现有的规则理论进行分析,指出由于专业、研究志趣以及关注重点不同、时代变化等诸多原因,过去对规则研究的视野、方法和理论起点都在规则特殊的层面,对规则和制度本身具有的、抽去具体内容所剩下的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质,研究并不多。因而,现有的研究结果忽略了规则本身的内在属性及其内在作用结构,据此制定的规则和制度带有内发的缺陷性,对不合时宜的错误规则也难找出优化的方向。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对规则一般性质的分析,构建了规则单元的微观基本结构模型,指出规则单元也是一个完整的规则,它包括对行为的分类、对行为的监测、目标利益导向的判别及约束等。并提出建立规则时要求:规则约束的行为必须线性可分并具可测性,规则的约束作用需有利于目标的实现。同时依据该模型,提出错误规则优化的一般方法。这个模型和优化方法由于其一般性,可应用在社会领域、经济领域、计算机领域及工程领域等不同的领域。
现有规则很多都没有具备规则约束行为线性可分和可测的基本性质,因而产生大量漏洞。基于本文提出的规则优化理论及方法,分析了现有制度漏洞产生共同的、根本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优化方法,避免规则因执行难而流于形式,这对现有制度的建立和优化以及实现包容性增长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最后,在实际应用中,通过对灰色收入根治难问题的分析,运用规则优化理论指出,其根治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明确灰色收入的概念及其行为由于隐蔽而不可测,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运用规则优化理论,对重复参保的制度漏洞、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目标选择与政策边界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优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