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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的本质属性是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公平来推动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完善的程度己经成为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政治大背景下,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需要被妥善合理分流安置,拥有其基本的家庭生活保障,是做好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的关键。
吉林油田管理局在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社会保障问题具有一定时代代表性。在文献资料整理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理性地、多视角地、综合地定性评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障的现状和发展态势;在进行五个厂区比较研究之后,探讨吉林油田社会保障制度转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漏洞,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国有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因国家政策的转移、企业改制的要求以及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发展等因素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改革。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在由三条基本保障线制度向两条基本保障线制度并轨的同时,出现的养老保险基金不足、失业保险效率低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能力不足以及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在结合当今和谐社会对社会保障的新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社会公平为导向建设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并分别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提出改革完善的对策,并以健全法制和监督机制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