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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在我国的社会变迁当中,在新中国追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自明清以降就存在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土地不仅是农民稀缺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也是维持农民生存的最后物质保障。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构成也有了更多的途径,尤其是近些年来,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城市反哺农村,农业税的取消,粮食直补等国家对农村的投入越来越多,并且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可以进入城市打工,农民的收入更是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就现阶段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国家不可能为农民提供普惠式的福利保障,以及进城打工的不稳定性,土地对农民福利的重要性依然存在。所以如何构建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就成为我国农村发展,国家现代化必须重视的事情。另一方面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具有极强的相关性,我国农村社会福利的变迁从本质上看都是土地制度变革的结果,所以在土地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农村福利制度就是笔者较关心的问题。
本文以风险社会为理论背景,以社会公正为理想追求,以底线公平为基点,以土地制度变革为切入点,对建国以来农村社会福利制度的变迁进行梳理。并在对昆明市寻村苗寨长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在我国农村应该构建一个“集体所有,农民永佃”的土地制度,以及以此制度为基础,建立一个复合式的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