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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是当今世界所有的国家或地区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走向现代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选择,中国要实现现代化,本世纪中叶赶超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长足发展是绝对不行的。中国的现代化就政治层面而言,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如何动员、组织占人口80%的农民普遍参与民主政治生活是关键所在。作为西方地方自治与中国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相结合催生的村民自治,是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统一体,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而实行村民自治则是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现实途径。因此,村民自治始终是学术界、理论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村民自治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产物,是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互动的成果体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步推进,农民经济上自主权的实现为政治上的民主化提供了可能。其中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国家权力面临着有效性危机的威胁,干群关系紧张、国家政权组织无力、乡村基础建设缺乏等冲击着既有的乡村秩序,农民再次自己组织起来拯救自己,在实践中诞生了村民委员会这种村民自治组织形式。面对这一新生事物,国家权力基于经济人角色和推进民主化的考虑,最终以立法形式认可了这一发端于中国乡村的政治制度创新。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村民自治对中国农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农民在生活、行为、关系、思想观念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内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物质文明层面的内容,其次“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精神文明层面的内容,最后“管理民主”是政治文明层面的内容。尽管这三个层面各有不同具体内涵,但三者之间的互相联系却非常紧密。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物质文明是整个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离开它新农村建设就成了空中楼阁;以村民、村容等精神风貌为表现的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发展的结果和必然要求;以村民参与管理,实现民主权利为内容的政治文明的实现,则是新农村建设得以实现的保证。要在农村真正实现这三个层面的新农村建设蓝图,一个统领的主线是必不可少的,这个统领主线就是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然而村民自治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村民委员会由单一的“海选”形式产生违背了村民自治的原则,实际中不可能真正实现村民自治。本文提出为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村民自治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形式的多样化。
具体来讲本文除引言外分五个部分:
第一章,论题概述。对本文的选题目的与意义、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进行了简要说明。
第二章,村民自治基本理论解析。概括了新时期村民自治制度的内容,它包括民主选举制度,这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前提;民主决策制度,这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根本;民主管理制度,这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实体;民主监督制度,这是村民自治制度的保障。并分析了建设新农村完善村民自治的意义。
第三章,村民自治与加强党的领导。首先就村民自治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指出党的领导是实现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保障;村民自治是党直接推动和领导的结果;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村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其次就如何实现村党组织领导方式的转变提出了建议,切实改进和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切实转变村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加强对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当前单一“海选”村委会存在的问题分析。对当前以“一刀切”的“海选”村委会形式进行了分析,分析了当前“海选”出现的问题即贿选现象严重,“海选”呈现出金钱化、黑恶化的趋势;以姓氏宗族为基础的宗法势力抬头现象有所上升,宗法势力控制的“海选”制造了社会不公正,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社会分裂;“海选”造成了农村妇女边缘化问题日益严重。
第五章,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形式多样性分析。首先本文对村民自治形式多样性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从词源学上看自治形式要具有多样性;我国农村现实要求自治形式必须多样化;自治形式的多样化有利于弥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缺陷。其次列举了实践中4个成功的村民委员会自治形式,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委员会自治;以“下派”、“选派”城市精英为核心的村民委员会自治;以经济能人为核心的村民委员会自治;农村民间协会为领导核心的村民委员会自治。并就如何促进村民自治形式多样性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