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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北京市和广州市三所工读学校和北京市一所普通中学初一到初三532名学生为被试,以父母教养行为问卷、儿童虐待问卷、家庭功能问卷以及自我报告的不良行为问卷为研究工具,对工读生不良行为的特点及其父母教养行为、儿童虐待、家庭功能与工读生不良行为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
1.工读生的不良行为以暴力不良和学校不良行为为主。不同学校类型、不同性别的青少年自我报告的不良行为有显著的差异,工读男生自我报告的不良行为最多,工读女生其次,普通中学女生最少。
2.根据聚类分析的结果,将青少年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中等和无不良行为三组。严重组的青少年91.75﹪来自工读学校,85.14﹪的普通中学生无任何不良行为。
3.父母离异和有过被捕、药物滥用行为的比例,工读生显著高于普通中学生,不良行为严重组显著高于中等组和无不良行为组;父母的受教育水平,不良行为严重组的青少年显著低于中等组和无不良行为组;工读生、不良行为严重的青少年家庭经济收入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高低分化的特点。
4.在父母的教养行为上,工读生感知的父母监控和规则教育显著少于普通中学生;不良行为严重的青少年感知的父母的积极养育、规则教育、监控和给予自主最少,感知到的严厉责罚最多。
5.在自我报告的受虐水平上,工读女生报告的各种受虐经历均显著高于普通中学女生;不良行为越严重的青少年,受到的虐待越严重。
6.在家庭功能上,工读男生感知的家庭适应性显著低于普通中学男生,工读女生感知的家庭亲密度显著低于普通中学女生;不良行为越严重的青少年,感知的家庭功能越差。
7.家庭的结构性变量、父母教养行为、儿童虐待和家庭功能对青少年不良行为均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其中家庭经济地位、父母的药物滥用行为,以及儿童虐待问卷中的性虐待和心理虐待维度能显著地正向预测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父母教养行为中的母亲监控和父亲规则教育,家庭功能中的适应性能显著地负向预测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8.将家庭的结构性变量和父母的教养行为、儿童虐待、家庭功能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发现,父母的教养行为和家庭功能对家庭的经济地位、父母的药物滥用行为的中介作用不显著;父母的教养行为和儿童虐待的预测作用大于家庭功能的预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