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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要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到2020年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改变。地方政府作为整个政府体系最基础的部分,其职能的设计和执行效果很大程度决定了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整个政府系统行政体制改革的成败与否。行政效能监察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监察活动和手段,贯穿于行政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是转变基层地方政府的职能,保障勤政、廉政,促进行政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目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虽然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得到了广泛开展,但仍处于初级探索阶段,还存在相关理论研究还不尽成熟,法律制度还为健全,方式方法固化陈旧等等问题,远不能满足当前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形势和要求。因此,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理论和现状研究,特别是针对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实际,探索解决思路和发展路径,是当前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文章以行政效能监察基本理论为指导,结合河北省 S县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具体实例,全面分析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现状,总结出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先进工作思路,从提高对行政效能监察的认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地方政府效能监察体制、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完善效能监察的外部监督、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等六个方面提出提高我国地方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