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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阶段”,我国的产业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实体经济受产能过剩、成本上升、人口红利优势减少、竞争力下降、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投资回报率持续下降,大量资本转投金融,各企业试图通过跨行套利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导致主业逐渐被侵蚀,资金“脱实向虚”现象严重,企业风险承担加大。金融资产具有流动性和投资的双重属性,企业出于不同动机来配置金融资产,这对企业的风险承担具有多重影响,二者的关系是需要实证解决的问题。
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以2013-2017年中国A股上市实体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首先界定企业金融化和风险承担概念,梳理归纳二者的度量方法以及影响因素,从经验层面分析实体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关系,以及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对实体企业金融化与其风险承担水平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企业金融化加剧了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即提高了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资本逐利性、委托代理问题以及金融资产风险属性等是主要推手;(2)产权性质对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削弱了企业金融化对风险承担的加剧作用,其根源可能在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维稳责任和所有者缺位的代理问题;(3)股权集中度对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较高的股权集中度缓解了企业金融化对风险承担的正向作用,可归因于委托代理问题的缓解;(4)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较高的企业资产负债率缓解了金融化对风险承担的正向作用,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均衡作用。
本文的研究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是选题层面比较新颖。关于企业金融化的研究,现有学者大多集中于研究企业金融化与企业绩效、企业成长性、企业创新等对实体经营产生“挤出效应”的经济后果上,鲜有文献从风险承担角度入手,研究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二是从理论层面丰富了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领域的相关研究。本文深入分析了企业金融化与其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并从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二者关系的调节效应角度进一步阐述,为二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多的现实依据和研究视角。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对企业金融化投资决策的制定、企业风险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具有借鉴意义,而且还对监管部门在推进金融深化改革,减少金融抑制,避免金融化的“虹吸效应”提供了导向。
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以2013-2017年中国A股上市实体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首先界定企业金融化和风险承担概念,梳理归纳二者的度量方法以及影响因素,从经验层面分析实体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关系,以及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对实体企业金融化与其风险承担水平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企业金融化加剧了企业风险承担行为,即提高了企业风险承担水平,资本逐利性、委托代理问题以及金融资产风险属性等是主要推手;(2)产权性质对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削弱了企业金融化对风险承担的加剧作用,其根源可能在于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维稳责任和所有者缺位的代理问题;(3)股权集中度对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较高的股权集中度缓解了企业金融化对风险承担的正向作用,可归因于委托代理问题的缓解;(4)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较高的企业资产负债率缓解了金融化对风险承担的正向作用,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均衡作用。
本文的研究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层面:一是选题层面比较新颖。关于企业金融化的研究,现有学者大多集中于研究企业金融化与企业绩效、企业成长性、企业创新等对实体经营产生“挤出效应”的经济后果上,鲜有文献从风险承担角度入手,研究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二是从理论层面丰富了企业金融化与风险承担领域的相关研究。本文深入分析了企业金融化与其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并从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对二者关系的调节效应角度进一步阐述,为二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多的现实依据和研究视角。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对企业金融化投资决策的制定、企业风险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具有借鉴意义,而且还对监管部门在推进金融深化改革,减少金融抑制,避免金融化的“虹吸效应”提供了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