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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脱离或基本脱离农村进入城市,就业于第二、三产业,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属于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特殊的制度性障碍和社会地位等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维护工人合法权利是其基本职能之一。针对当前农民工权利受到侵害的现状,工会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既是工会本身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由于我国工会体制源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其行政化的运作方式和对党政的依附性特征,使工会本身就存在独立性不足和动员能力不强的问题。同时,农民工刚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在原来农村封闭的环境中所形成的素质不高,权利意识不足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这些都构成了工会维护农民工权利的现实制约因素,如何适应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需要,创新工会维权模式,实现有效维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摸索前进。信阳工会的双向维权模式和义乌工会的社会化维权模式是目前工会维护农民工权利较为典型的模式。信阳工会和义乌工会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所取得的重要成绩、积累的经验,也为今后工会维护农民工权利的进一步展开奠定了基础。
本文认为,信阳工会和义乌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利工作中取得重要成绩,主要经验在于发挥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特殊政治优势;适应农民工的特点,积极拓展工会活动空间,实现工会维权模式的创新。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看到,工会维护农民工权利工作的主要推动力并不是来自工会和农民工,而是依靠党和政府推动。工会工作过分依赖于党和政府,工会自主性不强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农民工的主体性作用也尚未有效发挥。而这些问题,导致目前工会维护农民工权利工作缺乏持续生命力。
在总结信阳、义乌维权模式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进一步推动工会维护农民工权利工作,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注重增强工会的自主性,克服对党和政府的过分依赖;同时着力加强工会自身制度建设,吸引农民工精英分子、工会积极分子参与领导工会活动;加强农民工教育,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这样才能挖掘工会维护农民工权利的内生动力,使工会组织能够持续、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