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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由于新闻媒体对股票市场倾注了过多关注,很多人产生了这样的印象:发行股票是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来源。然而事实上,在世界各国,银行贷款是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依托,股权融资所占的份额比想象的要低得多,因此银行是最大的债权人。从20世纪中期到现在,学者们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问题与债权人保护的研究做了多方面的尝试,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理论。包括契约成本论、信号传递论、税收论、期限匹配论和制度环境论。 近年来,法治水平的发展被提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债务融资瓶颈问题愈发凸显,要实现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改善就必须制定强有效的债权人保护机制。因此,许多国家在经济活动领域把法制建设与金融监督体系视当作国家发展战略。同时政治关系对企业债务融资具有重要影响,所有权性质通常以一种“声誉”机制对债务期限结构发挥作用。法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结合不仅能推动融资效率,也能丰富债务期限结构的理论研究。 本文以我国沪、深A股2007-2011年制造业上市企业的经验数据为样本,选取制度环境中的4个指标为解释变量,对公司特征变量进行控制,地区法治水平的差异是如何影响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选择,本文分三个样本组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企业长期负债比与法治水平正相关,与市场化程度与政府干预程度负相关,并且对失调的银行长期贷款比例在法治水平的改进过程中逐渐下降。(2)在法治水平低的地区,国有企业的长期负债比显著高于民营企业,说明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更容易取得长期债务融资,而法治水平低下给予政府干预的空间更大,使得银行服从政府意愿而签订较多非效率的长期债务契约。(3)企业所在地区的法治水平的提高将削弱国有企业银行长期借款比例高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