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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在构筑与现代社会和高度工业发展所需要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这样的形势下,粮食产能研究成为关注的热点。论文以京津冀地区为研究对象,在其农用地分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粮食产能测算研究,并提出保护和提高农用地生产能力的建议。主要研究如下:
1.在农用地分等成果的基础上,将京津冀地区分为8个二级区;确定基准作物为冬小麦、指定作物和标准耕作制度不同的二级区有所不同。
2.建立了京津冀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体系,包括粮食生产能力体系和粮食生产潜力体系。前者分为光温(气候)产能、远景理论产能、当前理论产能、现实产能四个层次;后者包括光温(气候)生产潜力、土地生产潜力、可实现生产潜力。
3.主要采用机制法和产量法在京津冀地区农用分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产能的核算:光温(气候)产能和远景理论产能利用分等成果中的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自然质量分、产量比系数采用机制法得到;而当前理论产能和现实产能利用分等成果中自然质量等指数和标准样地及样点的实际标准粮产量通过产量法得到。生产潜力就是各个层次生产能力的差值。
4.京津冀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的标准粮产量,在各个层次上,总体上来说存在着平原地区高于山地和高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大于较低地区的规律。经过分析,认为这是由自然条件、利用水平和经济水平共同决定的。
5.京津冀地区的粮食生产潜力第一的重点区为河北省的燕山太行山山前平原区;其次为河北省的冀鲁豫低洼平原区,后接天津市的冀鲁豫低洼平原区和河北省的坝上高原区、河北省的辽吉西蒙东南冀北山地。根据上述各个二级区不同的农用地利用状况,提出对粮食产能上有针对性的建议和重点发展方向。而剩下的3个二级区在最后的梯度上,因其生产潜力相当有限,建议保持现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