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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利用进行超前性总体计划和安排,其编制是否合理关系到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当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成为协调有限的土地资源与无限的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具。把环境影响纳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去,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土地利用规划所导致的环境影响,使土地利用方案的选择更为合理,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而且也可以弥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不足,从源头上控制土地利用规划可能引致的生态环境问题。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起步较晚,2003年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将土地利用规划列为“一地三域”(土地利用、区域、流域、海域)之首,这标志着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我国正式开展,起步阶段的研究多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但由于规划体系以及规划内容的差别,国外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方法不能全盘照搬。
本文在分析归纳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并结合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实际情况引出环境影响评价所具有的国家/省以及市级两个层次性及其各自特点.本文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发生机理及其评价的技术方法体系作为研究重点,以可持续发展论、人地关系系统论和三种生产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的关系为研究出发点,以整个土地利用系统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问题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目标确定的方法体系及具体内容,并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对长春市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表明,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导致了长春市水土流失、黑土地退化等诸多环境问题加剧,本轮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目标较好地考虑了生态保护的要求,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有利于生态服务价值的提高,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也具有一定的生态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