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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呈现出数量不断增长、类型不断多样和质量不断提高的变迁趋势,适时加强对这种变迁的研究有利于一览实践中指导性案例存在的真实情况,从而据此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一步的发展做出有益的预期和建议。
以援引的法律渊源的形式作为分类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基本可以分为示范型、延展型、注解型和创制型四类。不同类型的案例在案例指导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所差异,它们所体现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也各有不同。
指导性案例作为一种非正式法律渊源,既具合法性又具合理性。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不能仅仅停留在辅助制定法的适用阶段上,应该逐渐减少示范型案例的数量,增多其他三种类型案例的数量,可以使创制型案例向延展型案例和注解型案例转化。
在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中,由于侵权法案例、行政法案例和海商法案例的特点突出,它们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遴选案例的方法和技术也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