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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执行力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保证,对政府决策目标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公共管理领域发生的一系列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表明,我国基层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执行力明显弱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屡有发生,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2006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执行力”的概念被写进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政府执行力建设被正式纳入国家治理范畴。
当前我国县级政府的所处的行政层级、行政职能和管理体制决定了县级政府执行的角色特点。作为中央和上级政府的代表,县级政府负责执行中央和上级政府的法令,完成其交办、委托的事项;县级政府执行具有层次多、范围广、难度大、涉及面宽、直面群众性等特点。
本文试图立足县级政府执行实践,在分析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工商企业执行力的研究,利用莱州市关于机关执行力的调研数据,对我国县级政府机关执行力特点进行探讨,分析县级政府机关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目前县级政府机关执行力弱化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期为加强县级政府执行力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对执行客体在县级政府执行力建设中所起的作用,给予充分关注,指出了执行客体对县级政府执行的抗拒性,并分析了其表现及原因,提出了四种降低或消除执行客体阻力的措施。二是设计了执行力生成的“轱辘”模式,从人的行为习惯的角度分析执行力的生成过程,直观地显示出执行力提升的内在机理。三是将执行力划分为三个递进层面,揭示了执行力建设的核心是执行组织及执行人员要具有共同价值理念。四是对我国县级政府在国家行政体制中所处的位置、职责职能、服务对象进行分析,并将其与国外同级政府的职能进行对比,得出了我国县级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执行的结论。五是研究了执行主体在执行过程中的存在责任缺失、素质缺失和领导表率缺失,分析了“人”的因素在执行力提升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要重点提升执行主体,特别“人”的执行理念和素质能力,并给出了提升县级政府执行力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