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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通过比较杨宪益夫妇和大卫·霍克斯的《红楼梦》的两个英译本中的大量例子,来讨论文学翻译的方法。
语言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语言不可能离开文化语境而存在,文化也必须以语言为中心。发生于两种语言之间地翻译活动也不可避免地与文化有着不可分割地联系。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活动,为文化交流服务是它的主要功能之一。因此如何处理翻译中遇到的文化因素,如何通过翻译来加强文化交流都显得至关重要。
翻译界普遍认为处理文学作品中的文化因素有两种方法,即异化法和归化法。作者从文化传递的角度,通过分析得出结论,认为异化法是更为有效的文化传递方法。作者的分析和比较是以对《红楼梦》的两个英译本中的大量例子的分析为基础的。当然提倡异化翻译并不意味着完全排除归化翻译的运用,必须看到归化翻译对某些文体,对于特定的读者群,对于使用异化翻译会引起误解的地方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归化翻译是异化翻译的必要的补充。
文学翻译中应该首选异化翻译法,主要受到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作者把这两个方面概括为文化因素和非文化因素。文化因素包括异化翻译可以满足读者了解异国文化的需要,可以更好的避免翻译中的文化缺失现象;非文化因素包括异化翻译符合翻译的忠实原则,也能更好地达到文学翻译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