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与滞后: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与法治精神脱节现象研究

来源 :淮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aixin032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提升,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这是继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命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方略,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目标,胡锦涛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始终遵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这表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已经充分认识到,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但需要从制度方面完善和进一步健全,也更需要意识层面的培育和发展。法治实践表明,社会主义法治的全面建设如果脱离了精神意识方面的普及和加强,那么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就会遇到各种问题,甚至会严重阻碍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当前形势下,我国公民意识仍然相对缺乏,仍需在全社会推进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另一方面,学术界也有必要对公民意识的概念进行归纳,对公民意识失位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公民意识教育的有效措施。本文由我国法律制度与法治精神脱节现象的具体描述入手,首先介绍了当前国内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背景,通过研究揭示法治精神的内涵和价值,并指出当代法治精神缺失的根本原因是公民意识失位,再从公民意识角度探讨解决脱节现象的路径,探讨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和弘扬法治精神的途径,通过逐步的研究和分析,挖掘出公民意识欠缺这一主要原因,以此得出解决此现象的关键对策,突破我国法治发展中的瓶颈,促进法治进程的完善和发展。  法治精神与法律制度严重脱节,这种现象已经成为阻碍我国法治进一步深化发展的瓶颈,那么到底如何分析这种现象并有效的解决问题,是本文所要努力予以揭示的。
其他文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物质财富有了巨大的增长,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中国的硬实力也实现了稳步增长,但是中国的软实力发展却相对落后,根据斯科尔科沃—安永新兴
证明妨碍制度发展至今已有二百八十多年历史,最初的证明妨碍制度以经验法则为法理基础,以拟制为真为法律效果,发挥着回复当事人公平的作用。随着时代变迁,证明妨碍制度已由从前的
行政解释性文件是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一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6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行政解释性文件。但是,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为保证足够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政府不断利用行政征收权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并将其投入土地一级市场,稳定土地供应。在这一过程中,集体土地的征收利益
信访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类似信访的活动在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传统。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延续了这样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机制,形成了信访制度。通过我国现行《
虚假自认与自认制度联系紧密,具体而言,虚假自认借助自认制度的帮助,获得了排除法院事实认定权的效力。这对我国司法权威、公正以及对第三人合法利益均造成了严重损害。然而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