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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收购(MBO)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它通过管理层购买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或资产,实现管理层对决策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接管,从而降低代理成本。由于我国拥有大量的需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国有企业,作为推动国企改革的途径之一,MBO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市场。 本文从MBO的特点出发,结合MBO的相关理论,分析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给现代企业带来的额外成本,并根据相关的数学模型提出只有当制度安排使经营者收入的高低完全依赖于企业剩余时,才能使企业的代理成本最低。据此本文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有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就MBO在我国推行的可行性作了深入探讨。同时特别就目前中国企业在实施MBO过程中的一些政策上的限制,结合信托公司自身优势,从以往MBO的收购主体不合法、融资困难等方面提出了我国MBO的信托解决方案。 最后为了说明起见,本文以大连市一家拟实施MBO的非上市公司为例,就其中的具体操作细节如还款资金的来源、还款期限、股权转让价格、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信托公司在其中的作用等多方面做了详细论述,并得出结论认为信托公司是目前解决我国企业实施MBO所面临诸多难题的最有效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