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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发展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与相互作用是法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作为法律发展的途径与方式之一的法律变革,它的发展对社会变迁具有反推作用,而如何使法律变革与发展同社会变迁形成良性互动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笔者一直关心的重点。与此同时,这项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探寻法律变革与发展的历史轨迹,希望能对我们今天的法制现代化建设有所启示与借鉴。
本文包括引言、结语在内共五部分。
引言部分除交代了本文的写作动机、意图和缘由之外,还着重阐述了选取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作为本文研究法律变革对社会变迁影响之“案例”的原因以及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将法学理论与部门法的实施效果结合起来,进而探寻法律变革与社会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
第一部分为基础理论篇。主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着重阐述了法律变革对社会变迁的作用、影响以及途径等。第二部分为“婚姻法”实例篇,是本文展开论述的重要部分。主要从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的历史背景、制定与实施,以及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三方面来论述。近代以后的社会发展,婚姻法律制度的变革为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但当时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仍然是制约婚姻法贯彻实施的重要因素。通过婚姻法实施后所建立的新型婚姻制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符合度进而阐明通过法律怎样影响社会并最终实现立法者的制度构建目的。第三部分为理论总结篇,是结合前两部分论述,具体总结本文的一些论述。建国初期,作为外发后进型国家,中国立法者的选择,所期望产生的法律变革与现实社会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且具体到一部法律,它的制定与实施对当时社会生活又产生怎样的影响,积极的抑或消极的,或是二者兼而有之?从而归纳概括对我们今天法律及社会发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