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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白沙在明代文学史上以哲学家名世,关于陈白沙哲学思想的研究也已经取得了较丰硕的成果,相比之下,对他诗歌的研究,尤其是“山林诗”的研究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研究范围上都可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本论文结合陈白沙诗学理论和诗歌创作,以陈白沙山林诗为具体研究对象,以典型题材研究的方式探讨其独特的艺术特色,挖掘这位理学大师的纯文学诗歌不被重视的原因,试图重新确定其在明代纯文学史上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论文第一部分论述陈白沙的诗学思想,具体从诗歌本质论、诗歌境界论及诗歌创作论三个大的方面展开,从其大量的诗学理论中提炼出陈白沙山林诗尚真性情,倡自得自然,重创新的诗学理论。第二部分重点论述山林诗的典型题材。首先在前人关于山林诗相关提法的基础上提出了陈白沙山林诗的概念,接着以山水诗、田园诗、咏物诗及醉、梦诗四种典型题材分开论述,在具体分析各种代表性诗歌创作及特色的同时,也力图说明这种诗歌创作在当时诗坛上的独特地位及意义。第三部分通过分析明代官学统治下“重理轻情”诗风的弊端,论述陈白沙山林诗对程朱理学笼罩下的明代诗坛的突围及反拨价值,通过分析明代后期文坛上情的觉醒和泛滥,标示出陈白沙山林诗对其启示与影响。而陈白沙山林诗之所以在当时及后世未形成研究热点,一方面在于其哲学上造诣过高,其性气诗的创作丰富,山林诗在此之下难以凸显光芒;另一方面,陈白沙高足湛若水对其诗歌作古诗教解,多附于心学性理,影响和误导了很多后学,萎缩在哲学理论及性气诗强大的势力阴影下,陈白沙山林诗自然得不到纯文学评论家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