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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农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农村村级各种组织中处于核心地位。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农村各项工作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因此,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受到了党员群众的普遍关注。
作为党内选举制度在广大农村的具体实践形式,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自1990年《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下发以来,—直延用“乡镇党委确定候选人,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会,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模式,15年来基本上保持不变。
从农村选举实践看,这种选举模式已不能充分体现农村党员和群众的意志和意愿,随着农村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农村党员群众越来越不满意。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更为公开、公平的村委会主任的选举模式,对党支部书记的选举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改革和完善农村党支部的选举制度,已经成为当前基层党建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一些地区在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上,相继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共性的做法是逐步扩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力,让村民参与选举,让党员直接选择书记。沈阳市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实践,证明了这一改进趋势。2000年,沈阳市委组织部在辽中县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上尝试了“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的试点,得到了中央组织部的肯定;2003年,大规模尝试“两推一选”和“书记竞选”等做法,获取了大量的实践经验,给我们研究农村党支部书记选举模式,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改进农村党支部书记选举模式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民主科学的选拔机制,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能力强,真心为群众办事,受群众拥护的党员选上来,为那些怀为民之心、思富民之策、兴乐民之举的党员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空间。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农村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是最基层的选举实践,也是与党员群众接触最紧密的民主形式。改进农村党支部书记选举模式,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农民党员的意志,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从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现行的选举模式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重点改进候选人的提名办法和书记的选举方式,探索一种科学合理的选举模式。
现阶段,农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的理想模式应该是:“人选党员村民投票推选,书记党员差额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