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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调查资料,主要从内部决策、利益分配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规范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从总体来看,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业专业合作社,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呈现出了迅猛发展的良好势头,已经在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尚处于起步阶段。 根据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牡丹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部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些农民合作社还存在股权集中度和理事长文化程度不高、社员大会和理事会不能定期召开、章程落实不到位、能真正按照交易额分配盈余规范运作的农民合作社不多、不能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农民合作社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和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得各级财政扶持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规模小,实力弱;二是经营服务不到位;三是一些负责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四是各级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五是农村缺少懂经营会管理的实用人才,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响。 因此,从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角度看,建议采取以下对策加强和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一是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二是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三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精心指导,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四是继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