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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文的研究目标和主要工作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土地规模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四个问题:(1)家庭经营、雇工经营和合作经营三种经营模式各自的优劣势有哪些?(2)为什么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宁可付出高成本雇工经营土地,也不愿以订单方式收购原材料?(3)农地合作生产的低效率已为国内外实践所证明,为什么这种模式还会在中国许多地区重新出现?(4)国内外实践已表明家庭经营在土地规模经营中的普适性,为什么家庭农场在中国发展缓慢? 为研究上述问题,笔者收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国内外土地规模经营的典型材料,通过对比分析以归纳其反映的内在规律。在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了15个典型案例,对其经营土地情况进行介绍和分析。根据研究需要,选择性地介绍了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契约、企业边界、制度变迁等相关理论,并利用这些理论对家庭经营、雇工经营和合作经营三种土地规模经营模式进行了绩效对比。最后,利用制度变迁理论,对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级组织选择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的不同标准进行分析,并指出其差异性对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影响。 二、本文研究得出的结论 从国内外实践经验看,以家庭为主体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也能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家庭经营融资能力弱等不足,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是其发挥优势的必要基础;在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雇工经营和合作经营在特殊农产品生产领域或特殊地区,具有发展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发展以家庭为主体的土地规模经营,必须明确培育家庭农场的政策目标,健全相应的扶持政策,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一结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现有文献研究成果。(1)尽管对我国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速度认识不一,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与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外部环境相适应,土地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的选择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又要兼顾社会效益。(2)通过对不同规模经营模式的制度经济学分析,专家学者对其优劣势认识不一,但也存在重要共识,即应当利用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改造传统农户,大力培育以商品化、专业化、集约化生产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微观经营主体。(3)现有土地规模经营研究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土地规模经营的内在规律及其运行机制研究不够,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对不同规模经营模式的绩效分析不够。 (二)关于部分国家和地区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历程展现的规律性。(1)以家庭经营为主体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在不同土地资源条件的国家和地区都具有普适性。(2)随着社会整体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是必然趋势。(3)以国家法律形式限制农村土地过度细碎化,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必要措施。(4)制定系统而有力的扶持措施,是各国扩大土地平均经营规模,确保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三)关于国内土地规模经营探索实践的总结。(1)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以二、三产业充分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为基本前提。(2)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从各地实际出发,不能一刀切,更不能照搬国外模式。(3)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模式并存。 (四)关于制度经济学视角下,三种经营方式的绩效对比。(1)从节约内部管理型交易费用的角度,家庭经营是最优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2)从企业边界理论的角度,在资产专用性强的农产品生产领域,企业以雇工经营土地的方式,替代向家庭经营农户收购方式获得原料,具有经济合理性。(3)从节约政治型交易成本的角度,土地股份合作社在经济发达、农村集体资产实力较强的地区,有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4)从制度变迁理论的角度,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对三种规模经营模式具有不同的偏好,从而影响到规模经营模式的选择和发展。 三、本论文提出两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应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坚持以农村劳动力的充分转移为前提条件,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把握好推进速度。二是既要重视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又要重视农户间的联合合作,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把握好土地规模经营内涵性扩大和外延性延伸的协调。三是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既要确保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又要把握好涉农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参与的程度。四是发展土地规模经营,要注意兼顾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的提高,把握好土地经营规模的度。 (二)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一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为承包农户流转土地,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奠定坚实的产权基础。二是建立家庭农场认定制度和扶持政策体系,以家庭经营为主培育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三是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通过互换并地解决细碎化问题。四是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制度,规范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行为。五是明确界定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其健康发展。六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构成的研究,规范以土地入股发展规模经营的行为。七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流转行为。八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合同履约水平,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九是强化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为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十是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为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