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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第492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起,该《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步入法制化轨道,更有利于政府信息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当今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矛盾交织激化,其中就有部分老百姓对政府具有仇视心理,行政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恶化,政府信息公开将更利于老百姓知晓政府工作流程,支持政府相关工作,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从整体角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从人民主权和知情权角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深刻阐述,并总结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实价值;第三部分以科学的态度分析了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现状,既分析了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也客观指出了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则是从加强认识,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对推进江岸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对策,以其加快江岸区政府信息公开化、制度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