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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的养育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大事,在中国子嗣传承,香火延续更是牵涉被放到了国策的层面“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以德孝治天下的封建文明社会,人口的生产甚至比报国立业还要重要,所谓“先成家后立业”。所有种种都能够看出来,我们对婴幼儿的养育问题一直是非常重视的,只是在阶级社会,婴幼儿的养育存在阶层不同,养育能力天差地别。尤其到了现代社会,尤其是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消灭了阶级,选择了社会主义的制度,在建立的初期,在婴幼儿养育的问题上,我们采取了集体福利制度,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我们都有集体办的幼儿园,托儿所,进行集中照护,解决家庭在参与经济建设时的后顾之忧,能够放开手脚狠抓经济建设。随着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解体,这种集体兴办的福利性的幼儿园和托儿所就慢慢消失了。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0-3岁婴幼儿的照护责任全部交给家庭和市场机构来承担。婴幼儿家庭的父母除了要共同参加工作又必须承担起婴幼儿日常照料的责任,于是很多双职工家庭就面临着工作和育儿如何平衡的两难境地中。婴幼儿家庭的养育压力越来越大,经济负担也越来越大。但是,我国的家庭政策也是少之又少,而且又执行不力。针对家庭代养人,婴幼儿个体的政策较少。比如亲职假,产假,育婴假等时间政策的执行往往落实不到位,事业单位和政府单位落实最好,但是也是打了折扣的,企业单位和私人企业的假期制度执行更是差距很大。这是由现实国情决定的。13亿人口的国家,2亿多儿童这么庞大的人口数量,使得现阶段的国家和政府财政是无力负担婴幼儿的养育责任的。所以养育婴幼儿的必备要素之一:充足的时间,难以保证。养育问题逐渐成为社会问题,引起全社会的讨论和关注。除了婴幼儿家庭成员的照顾时间难以保证之外,婴幼儿教育和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服务数量少,服务质量不高,价格较高的现实因素又使得婴幼儿“无处可托,无处可教”。在我国学者以往的研究中,对于人民群众的托育需求和婴幼儿教育需求的调查,这两项需求的比例是最高的,托育能达到68%,对0-3岁婴幼儿教育的需求更是高达89%。所以一旦家庭无力承担婴幼儿的养育和教育工作,就只有交给市场解决了。但是市场的逻辑是逐利的,唯利是图,如果定价过高,这些教育资源就只会变成一种稀缺资源,成为优势家庭的附庸,成为一种新的拉大阶层差距的工具。使得那些弱势的贫困家庭,更加的弱势,无法享受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深陷泥沼,无法自拔。这就会造成马太效应,优势的更加巩固优势,弱势的越来越弱势。这违背了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大义,那就是公平正义。所以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对婴幼儿的养育问题做出了制度安排,并且通过制定婴幼儿养育法案从法律上保证政府对婴幼儿的照料,以解决家庭的育儿压力,分担家庭的养育责任。我国目前的情形与西方社会如出一辙,也是面临着,经济发展转型和人口家庭结构转型,家庭结构核心化趋势明显,少子化,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总和生育率逐年降低的问题,人们的生育意愿越来越低。所以如何释放这种生育潜力,挖掘家庭的养育需求至关重要。本文做了综合调查,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挖掘家庭的养育需求。通过调查了解到家庭的养育需求主要有:1。直接针对婴幼儿的养育需要的,比如专业的家庭育儿指导的需求,对社区婴幼儿游戏和活动场所的需求,对教保服务体系的需求,对专业的资质优秀的育婴师和保育员的需求等等;2.是针对代养人的需求。在我国主要的代养人还是妈妈和祖辈。妈妈们的需求主要是职业发展和获得职业成就的需求,对婴幼儿的教育需求,以及对育儿知识的学习,包括婚姻家庭知识的学习。祖辈代养人的需求是难以融入城市生活,成为“老漂族”;身体精力都跟不上;缺少育儿知识;在代养中的与年轻父母的观念冲突;3.从整个家庭层面来看,家庭的整体需要就是对家庭支持政策的需求。4。从社会层面来看:希望全社会能够改变对女性的社会角色,家庭角色的固有认识,尊重女性的权利地位,支持女性与男性平等工作和照顾家庭,不能仍然要求女性以牺牲自己的职业发展与人生追求为代价,这也是现在很多女性不愿意结婚,不愿意生养孩子的重要文化因素。5.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做的事情就是:制定婴幼儿照护法案,制定合适的家庭政策,,加大对婴幼儿养育的财政支持,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大力培养婴幼儿教育力量,支持婴幼儿教保服务的建设和发展。解决婴幼儿养育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