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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中国铁路警察现行管理体制出发,通过分析其产生的背景、特点,从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和警察自身发展等方面阐述了现行铁路警察管理体制所存在的弊端。从我国铁路警察应有的法律属性出发,较全面地揭示了中国铁路警察机关的法律本质和属性。从而达到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也不违背国家法律体系对这一机构应有职能的法理要求,进而对铁路警察管理体制改革过渡期应遵循的原则、把握的重点、注意事项进行了探晰,以期对我国铁路警察的体制改革深入的推进有所裨益。
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说明文章研究的背景意义、相关文献综述、研究的方法和理论依据、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简单介绍了我国铁路警察历史变革及管理体制。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铁路警察现行体制的特点及其成因。第四部分主要说明我国铁路警察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该部分介绍了现行的铁路警察体制与我国的体制改革、铁路警察正常的工作职责、铁路警察自身的发展、铁路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和铁路警察整体效能的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主要介绍完善这种体制的一系列对策。第六部分对文章进行了简单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