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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给法律体系的变革提出了新的课题,法律体系会在电子技术飞速发展、网络技术大量运用、网络纠纷事件日益增多的社会环境下固步自封还是未雨绸缪,成为当今法律体系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司法审判模式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体现时代特点的重要因素,电子法庭的出现为司法审判能够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援。
电子法庭的审判模式提供了崭新的司法审判理念,提高了司法效率,创新了司法手段。电子法庭审判模式下以将电子方式提交传送相关文书,证据以电子数据信息方式提供、展示,法庭审判过程法官、律师、当事人可以在各自的场所通过网络传输方式实现信息传递,审判信息公开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完成等等。电子法庭在许多国家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美国、英国、法国、芬兰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始适用电子法庭审判模式;中国也开始在部分发达地区建立了法院网络信息系统和视频审判设备,并通过这种方式审理了部分案件。
在电子法庭的审判模式实践中我国已跨出了第一步,但是在许多法理问题上电子法庭的审判模式还面临着困境。注重提高司法效率是否会动摇司法正义的地位,新的审判模式如何挑战当前“面对面”的法庭诉讼文化,电子证据利用的法理基础,电子文书的送达方式的理论依据,审判方式法定原则下电子法庭的生存基础,审判公开的程度如何把握以及在司法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技术基础和物质条件等方面都成为电子法庭审判模式在中国发展的重要难题。文章主体部分通过对于以上难题的阐述来实现对电子法庭审判模式在中国发展美好前景的展望。
在电子法庭环境下效率和公正的问题阐述上,本文提出坚持公正作为法律的首要价值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效率是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的角度去阐述了电子法庭的有利特征。
在电子法庭与“面对面"诉讼文化的阐述上,本文从文化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角度阐述了电子法庭的诉讼文化能够更好地发挥审判的纠纷解决功能,电子法庭能够全新地解释审判文化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使司法审判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电子法庭中电子证据问题阐述上,本文从当前国内外电子证据理论发展的和应用实践中论述电子证据在法庭审判中与证据原件的相互利用,能够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在电子法庭审判模式下的文书电子送达方式问题上,本文提出这种送达方式无疑是为当前我国诉讼法上的五种送达方式存在问题的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
在电子法庭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因素的问题阐述上,本文从当前科技发展水平、法官素质、律师业务水平和当事人自愿参与的意愿角度去分析了电子法庭在此问题上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