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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突飞猛进,推动了全球信息化浪潮。在信息时代,信息传播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将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21世纪初叶是人类文明从工业文明步入信息文明的关键时期,社会的伦理秩序和个体的道德规范也相应处于一个转型的过程中。在此过程中,必然出现伦理意识模糊、伦理原则冲突、道德规范缺位、道德行为失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信息伦理学作为科技哲学与伦理学的边缘学科,不仅要关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信息行为,而且要深入研究信息的“元伦理学”问题,同时还要对信息化与传统社会现象交融过程中出现的“交叉伦理”问题进行相关分析,准确把握。对信息伦理的本质探究和体系建构构成了本文的中心线索。
本文在梳理理论文献和掌握大量实证材料的基础上,以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为指导,对以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一、从信息时代人们生存方式的变迁入手,明确社会道德生活的基本要求,在认清信息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的基础上,从社会实践到理论抽象,确立了信息伦理观念;
二、从哲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信息伦理生成的基本理论问题,在厘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讨论了信息伦理的特点,揭示了信息伦理的本质及其生成规律;
三、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在讨论构建信息伦理体系的理论依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信息伦理的体系结构和社会功能;
四、从社会实践的角度出发,研究信息伦理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应用问题,从理论回到实践,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信息伦理原则和信息道德规范。
本文的创新有以下四点:第一,从唯物辩证的角度在理想和逻辑两个层面确立了信息伦理的观念,即理想层面揭示事物发展规律所导向的终极目标,逻辑层面体现事物发展规律所反映的现实运动。信息伦理秩序就是信息交往主体在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的要求下,体现交换性、私密性和回报性的社会活动规律,其功能是调节信息共享与非共享的矛盾,确立社会的信息共享度。
第二,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从起源、应用、目的三个方面入手,对信息伦理本质加以探究,提出了信息伦理本质的三个层面。即从信息伦理的起源上看,信息伦理是人类交往活动的现实需要和规律反映;从信息伦理的应用上看,信息伦理调节着人们在信息交往活动中的功利实现;从信息伦理的目的上看,信息伦理追求人类社会在信息时代的和谐与进步。
第三,运用系统的方法,在理论表达、实践应用和人格塑造三个层面上,分析并提出了信息伦理体系的结构所呈现出三种形态,即信息伦理理论表达层面的干枝结构、信息伦理实践应用层面的网状结构和信息道德人格塑造中的链式结构。
第四,从社会信息交往的实践出发,针对信息交往行为系统中的四类要素和信息交往环境,从五个方面总结了人类信息交往行为中的伦理要求,构建了信息伦理原则体系,具体包括信息内容上的无害原则,信息手段上的功利原则,信息渠道上的公平原则,信息享用上的尊重原则和信息生态上的发展原则。